1. 建議用餐前後1至2小時內不宜入浴,以免以起虛脫、暈眩,及造成 消化機能障礙。
2. 孕婦不宜浸泡,以免影響胎兒成長。女性生理期過後一星期及懷孕 初期、末期不宜泡溫泉。
3. 睡眠不足,激烈運動及用腦過度時不宜高溫浴,易導致腦部缺血或 休克。
4. 喝酒、酒醉不宜立即入浴。
5. 發燒超過攝氏37.5度,急性感冒、肺炎、支氣管炎、扁桃腺炎、中 耳炎等疾病,不可浸泡。
6. 癌症、白血病患者不宜浸泡,以免刺激新陳代謝,加速體力消耗。
7. 營養不良或身體虛弱不宜泡湯。
8. 乾眼症、過敏性結膜炎、慢性結膜炎急眼皮閉鎖不全症不宜浸泡。
9. 皮膚有潰傷者不宜浸泡,以免傷口加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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